武汉高级法院徐冰 (武汉高级法院官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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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冰,武汉高级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。

生平

徐冰,男,汉族,1960年10月生,江苏涟水人,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3年7月参加工作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,教授。曾任湖北省天门市司法局副局长、局长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、审判员,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中共随州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,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,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等职。

2019年6月,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
主要成就

  • 主持审理了湖北省公安厅原厅长王长久受贿、贪污一案,依法判处王长久有期徒刑15年。
  • 主持审理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汉升受贿一案,依法判处李汉升有期徒刑12年。
  • 主持审理了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受贿一案,依法判处陈柏槐有期徒刑10年。
  • 主持审理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徐二科受贿、贪污一案,依法判处徐二科有期徒刑10年。
  • 主持审理了湖北省宜城市原市委书记周峰峰受贿、贪污一案,依法判处周峰峰有期徒刑12年。

徐冰同志在担任武汉高级法院院长期间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,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,为维护湖北省社会稳定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
荣誉

  • 全国优秀法官
  • 全国模范检察官
  • 湖北省劳动模范
  • 湖北省优秀政法干警
  • 湖北省先进工作者

著作

徐冰同志长期从事刑事司法研究,著有《刑事司法公正》《刑事诉讼法学》《刑事审判实务》等多部著作,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文多篇。

武汉高级法院徐冰 (武汉高级法院官网)

社会评价

徐冰同志为人正直清廉,业务能力强,具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和检察工作经验,深受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尊敬和爱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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