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学校电价收费标准 (武汉学校电价执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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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时间
本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。
收费标准
用电类型 | 收费标准(元/度) |
---|---|
教学用电 | 0.61 |
实验用电 | 0.82 |
生活用电 | 1.02 |
计费方式
学校电价按照用电类型分别计费。教学用电、实验用电和生活用电分别设置单独的电表计量。
缴费方式
学校电费通过银行转账或委托代缴方式缴纳。学校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电费缴清单报送电业公司,并于当月20日前缴清电费。
优惠政策
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,执行优惠电价:
- 国家重点大学
- 省级示范大学
- 国家级重点中学
- 省级示范中学
优惠电价标准如下:
用电类型 | 优惠电价(元/度) |
---|---|
教学用电 | 0.55 |
实验用电 | 0.74 |
生活用电 | 0.92 |
其他规定
学校电价收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。电业公司应加强对学校电价收费的监督和检查,确保电价收费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本标准由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教育局联合制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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