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远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公示 (清远市民服务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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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清府发〔2021〕19号)和《清远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批复要求,现将清远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公示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• 项目名称:清远市民服务中心
  • 项目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与创客大道交会处
  • 建设单位: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
  • 代建单位: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  • 设计单位:广东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
  • 项目投资总额:约8亿元
  • 用地面积:约51亩
  • 总建筑面积:约10万平方米
  • 建筑高度:约80米

二、项目建设内容

清远市民服务中心是一座集行政服务、政务服务、便民服务、商业服务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:

  • 行政服务中心:包括政府办证服务大厅、电子政务大厅、政务服务平台等功能区。
  • 政务服务中心:包括政务服务自助查询区、政务服务智能办理区、政务服务咨询区等功能区。
  • 便民服务中心:包括生活缴费区、交通违章处理区、社会保险查询区、出生死亡登记区等功能区。
  • 商业服务中心:包括餐饮、购物、休闲娱乐等功能区。
  • 文化娱乐中心:包括图书馆、美术馆、影剧院等功能区。

三、项目建设意义

清远市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具有以下重大意义:

  •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:项目建成后,将整合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服务资源,打造一个统一、高效、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,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。
  • 优化营商环境:项目建成后,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,简化办事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城市竞争力。
  • 清远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公示 (清远市民服务中心)
  • 提升城市形象:项目建成后,将成为清远市的地标性建筑,彰显城市形象,树立城市窗口,提升城市知名度。

四、公众意见征询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清府发〔2021〕19号)相关规定,现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:

  • 信函: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局(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号);
  • 电子邮件:发送至gczj@qingyuan.gov.cn;
  • 电话:拨打0763-2289483。

意见征询截止日期:2023年3月10日。

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
2023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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